环观南路市政工程征地拆迁服务及拆除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环观南路市政工程征地拆迁服务及拆除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环观南路(平大路~外环高速公路)市政工程征地拆迁服务及拆除施工(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qt********02
工 程 名 称: 环观南路(平大路~外环高速公路)市政工程征地拆迁服务及拆除施工(重新招标)
公 告 时 间:2009年9月25日09:00时 至 2009年9月30日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 标 内 容:环观南路(平大路~外环高速公路)市政工程征地拆迁服务及拆除施工招标
招标部分估价:193.982400万元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市国房局颁发的深圳市拆迁单位执业资格备案证书和二级或以上拆除资质企业。
投标人只能以独立申请或加入联合体这两种投标方式中的一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取得市国房局颁发的深圳市拆迁单位执业资格备案证书,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有建设部门注册备案、二级或以上拆除资质企业。
项目总监资格:取得国家工程或经济或法律或管理类专业本科学历以上。

其他: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如属外地企业则须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未被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命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未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 证书(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5、营业执照、如属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09月25日09:00时 至 2009年09月30日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巫作如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
经 办 人:李柳明
联 系 电 话:********
经 办 人:谢涛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13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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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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