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第七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KC2包)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第七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KC2包)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第七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KC2包)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1号
********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9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既有厦门客车整备功能整体迁建至厦门北,在动车所东南侧新建客车整备所和机务折返所。整备所内设整备线8条、临修和不落轮镟线各1条、存车线5条、机待线2条;折返所内设待班线3条、停留线1条、走行线1条。改造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和厦门北站相关设施。新建生产生活房屋共约4.47万平米。批复总工期24个月,原则上与动车所工程同步建设。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本次招标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作废标处理。
3.5投标人(法人单位)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铁分院对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近2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密封到投标文件正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日,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注册成功并且公司信息填写完整截图的打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单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款开票信息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持旧招标文件及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换新的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发布公告的媒介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ncztb.nc.gov.cn)”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站南路自然家园北门对面厦门枢纽指挥部
邮 编:361004
联系人:吕玉如
电 话:****-*******
传 真:****-*******
邮 箱:xmsnwz@163.com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林逸伦、姚文峰
传 真:****-*******、****-********
邮 箱:xmsnwz@163.com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
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第七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1号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项目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KC2 | 1 | 电动架车机 | 台 | 4 | 厦门客整所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合法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万,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近三年(2015-2017)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6.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2017)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客车整备所成功运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运用良好的用户报告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2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8、其他:此次招标的所有设备均需投标人提供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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