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运动场改造及附属设施工程

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运动场改造及附属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运动场改造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17)291号、潭发科批(2018)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乡雒新路21号(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现有运动场进行改造,改造运动场面积约7700m2,工程造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对现有运动场进行改造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法院网站信息系统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记录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未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同时未被南平市建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 (其中银行保函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上述提交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项目经理还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生成投标文件的CA和提交一份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nNPTF” 格式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4、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委托代理人(盖章)”,若项目经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电子姓名章,应当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上传提交。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8日 08:30:00至2018年07月02日 23:59:59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站 (www.npggzy.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伍仟整人民币(¥7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之一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E****************”;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缴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年度投标保证形式: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按闽建【2017】6号文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注: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公共资源〔2018〕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jy)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乡雒新路21号,邮编:354214

电子邮箱:********@qq.com">********@qq.com

电话:137*****982 ,传真:/

联系人: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书院东路109号(高佳西城国际)10803#室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8@qq.com

电话:****-*******152*****643传真:/

联系人: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npggzy.gov.cn/jy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附属设施 运动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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