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比选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比选招标公告
徐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发改基础 [2013]342号),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对此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比选。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1.967km,计划于2019年9月开通试运营,项目总投资约162.78亿元;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4.2km,计划于2020年9月开通试运营,项目总投资约171.79亿元;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8.13km,计划于2020年12月开通试运营,项目总投资约134.78亿元。
3.比选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包含不限于在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土建类相关服务、材料货物采购等招标代理工作。
注:如建设模式发生变化(PPP、代建等),业主有权调整招标工作。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业主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代理代理单位应遵照执行)。
本次招标共 壹 个合同段。
1.参选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2015年6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2015年6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且至少具有5年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类似业绩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代理业绩: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其中施工单项合同投资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投资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参选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参选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选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参选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参选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参选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比选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比选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入选的比选保证金在入选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选人比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比选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参选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比选保证金时,比选活动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参选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比选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参选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比选申请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参选人未入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参选人入选,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比选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参选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比选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比选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年6月 27 日至2018年 7月6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室。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年7月18日 9 时 30 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230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评选办法
本工程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细则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比选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刘工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