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业务用房地上车位标线护栏及车库刷漆工程、市局业务用房场地工程(两个标段)招标公告

市局业务用房地上车位标线护栏及车库刷漆工程、市局业务用房场地工程(两个标段)招标公告

《市局业务用房地上车位标线护栏及车库刷漆工程、市局业务用房场地工程(两个标段)项目》

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公安局的委托,按照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鸡西市(市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财采计[2018]字730号),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拟对《市局业务用房地上车位标线护栏及车库刷漆工程、市局业务用房场地工程(两个标段)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市局业务用房地上车位标线护栏及车库刷漆工程、市局业务用房场地工程(两个标段)项目;

二、项目编号:FZ-2018-0625-0730;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四、预算资金:总金额:337.98万元;

一标段:市局业务用房地上车位标线护栏及车库刷漆工程,投入资金:47.35万元;

二标段:市局业务用房场地工程,投入资金:290.63万元;

五、建设规模:市局业务用房地上车位标线护栏及车库刷漆工程、市局业务用房场地工程(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六、工期:合同约定;

七、施工地点:鸡西市公安局;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参加本项目的外省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6月28日起至2018年07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0日下午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及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5室

招标人:鸡西市公安局

地点:鸡西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编:158100

联系人:辛女士

电话:131*****926

邮箱:********9@QQ.COM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8日






标签: 场地 业务用房 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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