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药械采购新平台两票制软件开发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药械采购新平台两票制软件开发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药械采购新平台两票制软件开发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浙江省药械采购新平台两票制软件开发项目 | 1 | 项 | 60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及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两票制”功能需求做以下定义:(一)建立视同生产企业名单、集团型流通企业名单管理建立生产企业视同关系、流通企业内部调拨关系等的关系维护机制,对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票进行“白名单”准入管理。(二)升级流通企业订单配送信息管理建立流通企业发票管理模块;在配送药品环节中增加发票详细信息的传输,并同步升级省药品采购新平台流通企业端接口标准,为流通企业“两票制”信息传送提供技术通道。(三)升级医疗机构订单收货管理在订单环节中将“收货”概念调整为“验收”,保存原有订单交易环节点数量不变,在医疗机构药品验收环节增加“两票制”辅助验证功能和“两票制”信息查询功能,并同步升级省药品采购新平台医疗机构端接口标准,为医疗机构“两票制”信息接收提供技术通道。(四)升级配送企业接口 配合全省200余家药品配送企业和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升级两票制接口并协助实施。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及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等文件要求,需要对原有的浙江省药械采购新平台(采购合同编号为:ZZCG2015G-105,总金额为649万元,供应商:北京华招易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升级改造,支持两票制信息化服务功能。为保障软件、数据和服务的一致性,充分利用原有资源,避免重复投入。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对象为北京华招易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华招易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平谷园马坊工业园一区406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高乐 | 高工 | 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 |
陈健 | 信息科长 | 杭州市西溪医院 |
何剑虎 | 信息科长 | 浙江省妇产科医院 |
章建 | 高工 | 杭州市人社局 |
江涛 | 副主任 |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鉴于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人:陆航翔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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