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北校区改造(北华书香庭院)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北华北校区改造(北华书香庭院)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北华北校区改造(北华书香庭院)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GZJS-0990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华北校区改造(北华书香庭院)工程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审批字[2009]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总建筑面积:20529.96㎡;
A#网点:建筑面积865㎡;2层;高度7米
1#住宅楼:建筑面积3602.13㎡;5层;高度15米
2#住宅楼:建筑面积622.25㎡;4层;高度12米
3#住宅楼:建筑面积6331.53㎡;6层;高度18米
4#住宅楼:建筑面积5642.28㎡;6层;高度18米
5#住宅楼:建筑面积815.4㎡;6层;高度18米
6#住宅楼:建筑面积1496.37㎡;6层;高度18米
B#车库:1155㎡;1层;高度3.5米
均为砖混结构
2.2工程建设地点:汉阳街东侧,郑州路北侧
2.3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4月20日 。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5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9月 22日至2009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4时至 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14日9时00分,
地点: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莉,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1-6号 联系人: 宿苑 ,联系电话:****-*******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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