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审计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审计招标公告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现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审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在改革过程中做好资产划转移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厅组织开展了16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现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并出具16个事业单位独立审计报告、2个新组建中心的资产汇总报告和1个全厅直属事业单位资产审计报告,并于2018年7月8日前出具上述报告。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的人力、物力条件。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三、报价要求
此项目报价上限10.0万元。报价方式为项目总包干价,投标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取费规定。供应商请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制定预算报价。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2日13:00时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文件一并密封送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415室(正本1份,副本2份)。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询价小组将根据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联系人:刘一威
电话:***-********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415室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2018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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