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8-A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200万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内容: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包一: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2018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不包括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最高限价106万元。
承检金额(万元)承检类别承检范围承检区域
106食品(不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金平区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的相关内容)
包二: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2018年经营(流通、餐饮)环节食品(不包括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最高限价94万元。
承检金额(万元)承检类别承检范围承检区域
94食品(不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经营(流通、餐饮)环节金平区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的相关内容)
(2)抽检地点:在汕头市金平区食品生产及经营者中随机抽取(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的相关内容);
(3)抽检时间:共7个月,具体时间以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投标人的单项检验项目检验费报价不得高于粤价[2002]170号《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及采购人所定的检验费最高限价;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就所有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就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计量认证CMAF或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食品计量认证CMAF或CMA及完整的后附表);
(5)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第4点资质证明材料(食品计量认证CMAF或CMA及完整的后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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