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年加工4万吨优质水稻建设项目(加工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年加工4万吨优质水稻建设项目(加工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年加工4万吨优质水稻建设项目(加工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年加工4万吨优质水稻建设项目(加工设备)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7日8:30-11:00,13:00-15:30
开标时间:2018年7月11日8:40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年加工4万吨优质水稻建设项目(加工设备)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ZC2018-01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年加工4万吨优质水稻建设项目(加工设备)(第二次)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7日8:30-11:00,13:00-15:30,到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3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五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一)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8:40
投标材料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6万元,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2018年7月9日16:00前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交款凭证(本采购代理机构)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2.5万元。
七、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里面的附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49号
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电话:****-*******(传真)
E-mail:dzc6240844w@126.com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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