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昭通体育馆信息化监控系统中心工程”的公示
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昭通体育馆信息化监控系统中心工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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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昭通体育馆信息化监控系统中心工程”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预算 采购人: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及内容:云南昭通体育馆信息化监控系统中心工程 采购预算:37.2008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海尔家居承担了《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配置和技术标准》前期研发工作,已有较为成熟的系统方案,可满足试点工作需求。(2)海尔家居所提供的系统方案符合《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监管数据平台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3)海尔家居具备承担实施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能力和优势。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采购方式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工业园内 四、专家论证意见 (一)论证专家人员名单:
(二)论证意见: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体群字【2018】21号)文件精神,2018年4月11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组织专家对供应商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尔家居)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1、海尔家居承担了《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配置和技术标准》前期研发工作,已有较为成熟的系统方案,可满足试点工作需求; 2、海尔家居所提供的系统方案符合《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监管数据平台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 3、海尔家居具备承担实施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能力和优势。 专家一致认为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工程和技术的供应商。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论证结论如下: 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06月28日—2018年7月04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地址:昭通市中心体育馆 联系人:张天祥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昭通市财政局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 联系电话:****-******* 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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