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E无线网基站光模块招标公告
LTE无线网基站光模块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2018年中国电信福建公司LTE无线网基站光模块集中采购 创建时间日期: 2018-06-28 16:14:05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8-06-29 09: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8-07-03 18:00:00
终止: 否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电信福建公司LTE无线网基站光模块集中采购,(招标编号:FJZT-2018-032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2720.4万元。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1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距离
数量(对)
主要技
术要求
1
FDD光模块
单模单芯双向10GE SFP+光模块
10KM
17300
详见技术规范书
2
FDD光模块(包含一根普通尾纤、一根铠装尾纤)
单模单芯双向10GE SFP+光模块
10KM
13000
3
FDD光模块
单模单芯双向10GE SFP+光模块
40KM
5400
4
FDD光模块(包含一根普通尾纤、一根铠装尾纤)
单模单芯双向10GE SFP+光模块
40KM
4300
5
合计
40000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序号2、4每对光模块应匹配包含一对含接头的尾纤,其中一根为普通尾纤,用于BBU侧,长度根据工勘确定,最长提供80米;另一根为铠装尾纤,用于RRU侧,长度根据工勘确定,最长提供150米。
到货地点:订单指定地点。
到货时间:订单下达后15日内。
保修期:终验后3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个,招标人明确将中标人的中标价平均值作为中标控制金额。每个中标人份额分配说明如下:
1) 原始份额比例:60%、40%(按综合排名顺序)。
2) 份额调整规则: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不超过10%时,份额不调整。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超过10%时,高出10%(不含)~15%(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5%份额;高出15%(不含)~20%(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10%份额;以此类推,直至第二名份额剩下20%;第二名减少的份额增加给第一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720.4万元 (不含税)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
2.1.5 投标人提供2016年以来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和CNAS认证)出具的SFP+光模块性能测试报告。
2.1.6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销售“LTE主设备光模块”的销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1.7 投标人投标的光模块产品必须是自主生产的,并提供以下原厂证明文件:
⑴ 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购买用于生产光模块的核心器件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核心器件至少包含“激光二极管、光模块组件、BOSA、TOSA、ROSA、TO-CAN、管芯”等其中的一种,并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果上述器件为投标人自己生产,则提供投标人或其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购买核心器件的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果是进口购买,需要提供对应的海关报关凭证。
⑵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光模块生产厂房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房产权文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并附生产厂房的清晰照片。
⑶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光模块生产、测试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光模块生产、测试设备清单及清晰照片。
⑷ 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光模块工厂的详细地址,必要时招标人将对生产工厂进行实地考察,若投标人承诺的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 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推荐使用招标代理微信公众号进行标书缴费及购买。关注公告号“闽通服招标”,根据提示购买标书。
4.3.2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6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不适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四会议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18年7月20日9时30分递交至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四会议室。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6.3样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SFP+光模块长、短距各一个。
7. 投标人注册
7.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街7号
邮 编: 3500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标书购买联系人:吴祈亮 电话:133*****000 电子邮箱:133*****000@189.cn">133*****000@189.cn
项目联系人:林滢 电话:180*****899 电子邮箱:180*****899@189.cn">180*****899@189.cn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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