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消防支队统一接入互联网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郴州市消防支队统一接入互联网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郴州市消防支队统一接入互联网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8日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郴州市消防支队统一接入互联网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消防支队统一接入互联网项目
1.2政府采购编号:电FW_********00901;
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18-081;
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17]00670号
1.3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壹万零叁佰元整(¥710300.00)
1.4服务内容及期限:郴州市消防支队统一接入互联网(壹年)
1.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
1.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2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且营业范围涉及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1.3要求供应商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指2017年12月-2018年5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5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6要求供应商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转委托);
1.7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含转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站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网站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138*****911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联系人:肖湘
电 话: ****-*******;177*****810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确认函
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 ”的磋商邀请通知,并仔细分析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现我方确认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2018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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