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韶关市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韶关市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3-201806-1023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71,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项目内容:

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5.2、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建设地点

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元)

1

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重阳镇:万候村、黄岸村、九联村

¥3,071,800.00元;

监理服务费取费费率上限为1.578%。

龙归镇:方田村、山前村

江湾镇:湖洋村、梁屋村

1 个市级连片示范创建点(重阳镇重阳村黄岸村连片)

5.3、采购项目服务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等监理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6.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6.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投标单位执业。

注:已经担任了三个项目(含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如发现投标人有此行为,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已经担任了一个或两个项目(含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已担任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意见书,否则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6.2.3、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的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6.2.4、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拟委派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6.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4、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投标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7、投标人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6.8、参加投标的首要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6月29日 至 2018年07月0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笠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黄英超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710061
(三)采购人:韶关市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联系人:李笠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202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3*****38993.pdf">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3*****39024.doc">招标文件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标签: 监理服务 提升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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