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档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提档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新津县五津街道平岗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比选人,拟对提档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提档维修工程;
1.2. 工程地址:新津县五津街道平岗社区;
1.3. 工程规模:砖围墙、围墙墙面抹灰、浅灰色筒瓦、文化石墙面、人行道透水砖地面等项目施工
1.4. 资金来源:按相关规定自筹;
1.5. 比选范围:提档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内(2015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 6 月 29 日至2018年 7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巴中宾馆8楼812室持下述证件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3.1.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3.2. 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3. 业绩证明资料须为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等证明文件。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5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13 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巴中宾馆8楼813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新津县五津街道平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新津县五津街道儒林路464号
联系人:杨华芳
电 话: ***-********
传 真: ***-********
标签: 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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