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公安局灵石县办公设备、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公安局灵石县办公设备、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公安局灵石县办公设备、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灵石县公安局办公设备、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8】020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公安局办公设备、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第一包: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10台、台式电脑50台、黑白激光打印机20台、彩色激光打印机20台、黑白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10台、黑白激光A3数码复印机4台、便携式打印机5台、平板扫描仪10台(预算价:436250元);

第二包:刑事技术装备:钢卷尺、脏器秤、体重秤、关节测角器、血压计、尸体解剖箱1个、双联观片灯箱1台、活体伤残鉴定箱1个、现勘图像采集设备6台、现勘视频采集设备6台、图像采集镜头2个、采集设备存储卡15张、现场勘查系统计算机6台、现场勘查系统显示器6台、现场勘查系统打印机3台、投影仪1台、案件数据备份移动存储6个、刑事照相制卷系统1套、紫外灯1台、刑事案件现场绘图软件2套等(预算价:380457元);

第三包:实验室设备:实验室专用操作台55米、实验室通风橱6台、实验室专用PP防腐水槽3个、实验室专用药品柜3个、实验室专用器皿柜12个、实验室专用试剂柜5个、实验室专用留样柜5个、实验室转角台4个、实验室塔式防水插座38个、物证管理系统软件1套、玻璃隔断、实验室专用气瓶柜、实验室专用防静电窗帘等(预算价:482860元);

本项目报价超过预算价废标。

2、交货及安装地点: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全部到货安装完毕,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7、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6月29日—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7月19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九、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彭先生158*****998

十一、公示期: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5日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28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安装 设备购置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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