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邮政企业公务用车评估、拍卖服务单位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全省邮政企业公务用车评估、拍卖服务单位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ZKGSG-ZB-********/1/2
1.招标条件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对全省邮政企业公务用车评估、拍卖服务单位选择项目以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全省邮政企业公务用车评估、拍卖服务单位选择项目
2.2采购内容:
一标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全省邮政企业公务用车评估选择,拟成交供应商1家
二标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全省邮政企业公务用车拍卖选择,拟成交供应商1家
2.3项目位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2.4服务周期:按业主要求完成公务用车评估、拍卖工作。
2.5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3.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标段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一 | 投标申请人须是符合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评估执业资格的评估公司。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旧机动车或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并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从事评估工作3年以上,并且参与本项目的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不少于3人。 近三年(2016年-2018年)已完成的车辆鉴定评估项目至少一项。 |
二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国有资产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从事拍卖工作3年以上,参与本项目的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不少于3人 近三年(2016年-2018年)已完成的车辆拍卖项目至少一项 |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8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 至2018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8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月19日上午13时0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深圳街587号四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人:云彩霞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联系人:李晨铭电话: 155*****03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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