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沿村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港沿村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⒈招标条件
本招标标项目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已由乐清市水利局以乐水政发[2009]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补助60%,招标人为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工程位于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总投资金额约403万元(其中建安、临时工程约322万元),工期要求:330日历天,招标工程规模:整治河道1072米,其中河道护岸1717.45m。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⑵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时间为2006年9月至今)完成单项300万元及以上河道护岸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近五年(时间为2004年9月至今)完成单项300万元及以上河道护岸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09年 9 月 30 日至2009年 10 月 9 日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⒍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论坛:www.yqztb.gov.cn/bbs(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10 月 28 日14时 00 分,地点为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


招标单位: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村民委员会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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