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杏园小学校园云机房及办公设备项目
南乐县杏园小学校园云机房及办公设备项目
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乐县杏园小学校园云机房及办公设备项目
竞争性谈判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乐县杏园小学校园云机房及办公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LC[2018]008--ZXTP第007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更正如下:
公告变更内容: A 公告标题变更 B 八项、九项变更
A 公告标题更正为: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乐县杏园小学委托,就校园录播室及教学一体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B 八项:九项更正为;
八、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不需要注册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细阅读招标文件-。
3、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若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向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5、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向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2、具有2018年连续三个月纳税、社保缴纳证明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人)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
4、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服务费。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示
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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