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29日09: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6月29日09:40至2018年07月14日09:4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24日10:15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预算金额 | ¥95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蓝、小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庄超斌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大厦40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蓝、小岳 ****-********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FJSXZB[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蓝、小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联系方式:庄超斌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蓝、小岳 ****-********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大厦401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260000 | 5200 | |||||||||||||||||||||||||||||||||||||||||||||||||||||||||||
2 |
| 65000 | 1300 | |||||||||||||||||||||||||||||||||||||||||||||||||||||||||||
3 |
| 430000 | 8600 | |||||||||||||||||||||||||||||||||||||||||||||||||||||||||||
4 |
| ******* | 37800 | |||||||||||||||||||||||||||||||||||||||||||||||||||||||||||
5 |
| 550000 | 11000 | |||||||||||||||||||||||||||||||||||||||||||||||||||||||||||
6 |
| 750000 | 15000 | |||||||||||||||||||||||||||||||||||||||||||||||||||||||||||
7 |
| 980000 | 19600 | |||||||||||||||||||||||||||||||||||||||||||||||||||||||||||
8 |
| 510000 | 10200 | |||||||||||||||||||||||||||||||||||||||||||||||||||||||||||
9 |
| 635000 | 12700 | |||||||||||||||||||||||||||||||||||||||||||||||||||||||||||
10 |
| 200000 | 4000 | |||||||||||||||||||||||||||||||||||||||||||||||||||||||||||
11 |
| 220000 | 4400 | |||||||||||||||||||||||||||||||||||||||||||||||||||||||||||
12 |
| 80000 | 1600 | |||||||||||||||||||||||||||||||||||||||||||||||||||||||||||
13 |
| 900000 | 18000 | |||||||||||||||||||||||||||||||||||||||||||||||||||||||||||
14 |
| ******* | 42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40至2018年07月14日 09:4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0:15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0: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2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3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4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5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6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7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8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9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10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高压灭菌器生产企业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
包:1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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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①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的,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以外的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应提供投标货物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2、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货物说明一览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货物说明一览表包含所投货物名称、所投货物规格型号等) |
包:12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①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的,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以外的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应提供投标货物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2、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货物说明一览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货物说明一览表包含所投货物名称、所投货物规格型号等)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13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包:14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合同包11、合同包13、合同包14。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第二十三期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第二十一期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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