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马路污水泵站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跃马路污水泵站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盐城市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9
工程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
工程规模 盐城市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造价约210万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901 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 公开招标 300 2009-8-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10月9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9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12月1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9年10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9年10月1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用房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发改审[2007]32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用房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4)招标范围: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用房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5)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10月。
4、本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用房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 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且该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或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拟报名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至少3人)2009年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本次招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5)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如在投标阶段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6) 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7、本项目评标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
8、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2009年10月9日8:30至2009年10月14日18:00前到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联系人:陈辉,联系号码: 134*****151)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盐城市城南新区跃马路污水泵站工程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质量和工期承诺、业绩、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企业聘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09年度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项目措施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9分
基本分9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得基本分9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业绩 1分
投标项目经理具有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且质量获市优及以上等级的给予加分。其中获省辖市级市优工程质量奖项的加0.3分,有效期一年;获省优及以上优质工程质量奖项的加0.6分,省优质工程有效期二年,国优工程有效期三年。
获奖业绩有效期计算从获得质量等级(荣誉)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奖加分以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为计分依据,获奖证书(或文件)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施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加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12、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3、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得基本分1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1分,得分计入总分。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盐城市开元路新都花园南门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朱天明
传真 电话
138*****998********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9年10月9日至 2009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9年10月9日至 2009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 获取 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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