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分拣中心、辅助用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卷烟分拣中心、辅助用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卷烟分拣中心、辅助用房及配套工程己由贵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烟草专卖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卷烟分拣中心、辅助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登记备案证(登字备案号【2008】40号》及贵发改备案【200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烟草专卖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烟草专卖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卷烟分拣中心、辅助用房及配套工程。
(2)规模:①卷烟分拣中心:钢—混凝土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面积:6461.46㎡,钢结构跨度32米;②辅助用房: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建筑面积:3120.00㎡、大门: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34.7㎡。
(3)建设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西段北侧(消防支队西)。
(4)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防雷、消防、大门及配套等工程。
(5)定额工期:245日历天;要求工期:220日历天。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叁级以上(含叁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承包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有房屋建筑工程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连续在本单位在岗工作一年以上;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连续在本单位在岗工作一年以上。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报名企业职工。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解放路121号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大楼14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劳动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8)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不低于本招标项目规模内容2个以上框架结构工程施工经验的业绩证明;(9)区外企业的还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29日9时0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栏及其网络 上发布外,同时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烟草专卖局
地 址:贵港市建设中路77号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黄浚
电 话:0775-*******
传 真:077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 座5层
邮 编:530001
联系人:唐电生
电 话:****-*******
传 真:****-*******
2009年10月9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