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2018]2258(ZZ81671FW0003-0178)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物业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890000.00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890000.00元/年,本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预算:548000元/年,第二包预算:342000元/年。
采购用途: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物业服务采购
四、磋商内容: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三)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秩序管理、保洁服务管理;
(四)有相应的专业、经济、管理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同时具有服务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的经验。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参与资格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一)参与资格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填写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9时-17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只有成功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磋商文件下载后才具有提出质疑和投标资格。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9时30分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开标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响应文件被拒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一楼开标大厅
十、开标时间:2018年7月10日9时30分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一楼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采购人: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5号
联系人:运艋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政编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注: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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