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设备招标公告

网络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Z-*******
详细内容: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在接到本邀请函后两天内回复是否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GXTC-CZ-*******
2、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包(如需邮寄,另加邮费100元),售后不退。
3、 谈判内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价格、服务等。
包号 内容
包一 光设备器材1
包二 光设备器材2
包三 电缆
包四 双向放大器和分支分配器
4、 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06年9月20日至2006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5、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103室
6、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6年9月28日上午8:30~9:30 (北京时间)
7、 谈判时间:2006年9月28日上午9:30时
8、 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9、 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一:光设备器材1
1) 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
2) 货物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2000认证。
3) 货物获得广电总局入网证。
4) 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5) 货物必须通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各项指标符合GY/T194-2003《有线电视系统光工作站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的技术要求。
6) 货物若非采购方目前使用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有广东省有线电视技术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功能的检测报告。
7) 供应商须在广东省任一地级市有线网络已使用同一产品光机不少于500台。

包二:光设备器材1
1) 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
2) 货物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2000认证。
3) 货物获得广电总局入网证。
4) 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5) 货物必须通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各项指标符合GY/T194-2003《有线电视系统光工作站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的技术要求。
6) 货物若非采购方目前使用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有广东省有线电视技术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功能的检测报告。
7) 供应商须在广东省任一地级市有线网络已使用同一产品光机不少于500台。

包三:电缆1
1) 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并为生产厂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
2) 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2000认证。
3) 货物须获得广电总局入网证。
4) 货物须通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各项指标符合GY/T135-1998及GY/T136-1998中一类电缆的技术要求。
5) 货物须有广东省有线电视技术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功能的检测报告。

包四:双向放大器和分支分配器
1) 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并在潮汕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2) 供应商须在广东省任一地级市有线网络已使用同一产品双向放大器不少于1千台。
3) 货物必须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级认可的入网许可证。
4) 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2000认证。
5) 供应商应对国家强制性相关产品提供3C认证证书,220V供电产品应提供同时满足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规定的3C(S & E)认证证书。

采购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9号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规划开发部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人:杨冬渝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103室(邮政编码:510045)
联系人:阮恒 潘睦鑫 刘雪娟
电话:***-********-***/***-********
传真:***-********/***-********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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