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康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康福医养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扬州康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康福医养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扬州康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已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扬州康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康福医养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对原沙龙大酒店建筑进行改造装修,购置、安装医疗、康复、养老设施设备,建成后将达到医疗床位100张、康复护理床位200张、养老床位100张的规模,并建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各大气污染物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日均浓度预测值与本底浓度叠加分析表明,各关心点的叠加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就诊病人治疗普通废水、病理检查化验废水、医务服务人员生活废水、病床生活废水、洗衣房清洗废水,经厂内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高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东平河,尾水排放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
项目建成后西侧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符合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厂界附近声环境质量评价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其它厂界附近声环境质量评价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不改变。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均不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是就诊病人治疗普通废水、病理检查化验废水、医务服务人员生活废水、病床生活废水、洗衣房清洗废水,经厂内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高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东平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厨房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停车场汽车运行废气通过各类通风设备后均达标排放,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736-79)中所规定的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类医疗设备运转噪声,噪声范围在70~85dB之间,在采取各种隔音和降噪措施后,建设项目场界噪声影响值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成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本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扬州康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营运,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废水、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及环评报告简本。
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软件园4栋7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E-mail:********1@qq.com
建设单位:扬州康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秦邮路88号
联系人:吴宏宝
联系方式:13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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