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医四诊数字化互动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2)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 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医四诊数字化互动实训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8626C0680) 3、预算编号:00-18-536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设备:中医智能镜、中医脉象仪、针灸仪、全钢实验边台中央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420000.00元(国库资金:4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6-29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06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2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 ;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4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房产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29 15:00:00至2018-07-06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缴纳标书费:请各应谈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7月6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原件备阅)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缴纳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应谈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1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7-13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邮件”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6日(工作时间:9:00-11:30,13:30-15:00,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