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综合楼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综合楼招标公告
大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综合楼招标公告(三明市)
招标编号:明建宏[2009]7022
开标时间:2009-10-23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大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内容: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海西机械铸锻集中区二期开发土石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08]G120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田县上京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大田县上京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田县上京镇三阳村水坑尾处 ;
2.2. 工程建设规模: A标段土石方工程量373260m3,B标段土石方工程量373483m3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土石方开炸、开挖、运输、回填及场地平整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每个标段 7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尤溪环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10 月 10 日至2009 年 10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80号-7三楼,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电子文本)及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格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09年10月22日17时00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万元 。投标人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 5 万元,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也为 5 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10月23日 16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三楼 (大田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有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上京镇人民政府 ;
地址: 大田县上京镇 ,邮编: 3661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叶斌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80号-7三楼 (大田分公司),邮编: 366100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黎瀚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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