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公司雄安新区2018年度地热钻探项目钻井工程框架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新星公司雄安新区2018年度地热钻探项目钻井工程框架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雄安新区地热井钻井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新星公司雄安新区地热井钻井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雄安新区2018年度地热钻探项目钻井工程标段一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B********130*****006
2.3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4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区。雄安新区能源规划方案已初定将地热能利用纳入能源规划中,作为重要的绿色可持续开发新能源之一。新星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常规地热能开发利用公司,进入雄安新区地热开发市场,对于建设国际知名绿色能源公司,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因同一区域同种类型地热井钻井工程参数基本相同,为应对钻井施工环节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保证雄安新区地热井钻井工程按时完成,本年度地热井钻井工程按井深进行框架招标。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
标段一:
2500米以浅基岩地热井(含2500米),直井,设计井深:≤2500米;井身结构:三开结构。
2500米以浅基岩地热井(含2500米),定向井,设计井深:≤2500米;井身结构:三开结构。
标段二:
2500米以深3500米以浅基岩地热井(含3500米),直井,设计井深:≤3500米;井身结构:三开结构。
2500米以深3500米以浅基岩地热井(含3500米),定向井,设计井深:≤3500米;井身结构:三开结构。
上述施工地点仅为预测施工地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后续如有新区需要钻凿地热井,设计井深和井身结构在上述标段范围内的,执行此次招标结果;设计井深和井身结构不在上述标段范围内的再另行组织招标。
2.7 中标人数量:标段一选取3名中标人,标段二选取2名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先后次序分配标的份额,理论上排名越靠前份额比例应当越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任务分配份额比例。
2.8 合同有效期:12个月(以协议签订时间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钻井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核发的钻井乙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2015年以来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具有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标段投标设备要求均为标准石油钻机装备,且设备安全施工能力需涵盖拟投标段预测井深上限,本次招标不接受水文钻机装备;
投标人须具备每个标段最少能保证3口及以上地热井同时施工的能力。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自动放弃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须采用电驱动钻机,并且配备泥浆不落地装置及专业设备进行现场无害化处理。
3.2未加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成员(详见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首页之投标人库公告,在投标人库提交和完善企业资质资信材料,并获得审批通过),招标人将不接受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 在我公司年度施工井数有2口及以上事故井者,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6 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并能正常工作。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段)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9日—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3号。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
4.3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视为废标,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
6.2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北保定雄县雄州路768号绿源公司2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中路263号;
邮编:100083;
联系人: 马鹏鹏
电话:153*****990
电子邮箱:mapengpeng.xxsy@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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