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佛山市高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440607-201801-1013-0001)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佛山市高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440607-201801-1013-0001)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佛山市高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440607-201801-1013-0001)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行政区域佛山市公告时间2018年06月29日16: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29日08:30至2018年07月06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
预算金额¥1572.890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8号南海万达广场南3栋15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对 佛山市高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801-101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728,905.3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01

佛山市高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3

备注:

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的,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一级《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具有注册地省级技防部门颁发的一级《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且获得《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4.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在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7.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代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

(2)明确具有《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 或“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报名时带备以下资料: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 供应商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的,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一级《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提供注册地省级技防部门颁发的一级《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和《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③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证明文件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供应商不须提供)

备注1:报名时所有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否则报名将予以拒绝;

备注2: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6月29日 至 2018年07月0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联系人:鲁慧民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170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5083
传真:****-********邮编:528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3*****01579.jpg"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3*****01610.pdf" ignore="1">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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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智能交通管理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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