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招标公告
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查处工业废料检测及清运、存放处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查处工业废料检测及清运、存放处置 NMGHD2018-Z016-F010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查处工业废料检测及清运、存放处置服务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磋商。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查处工业废料检测及清运、存放处置 2、采购人: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检测机构需具有分析测试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技术服务; (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或彩色扫描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 注: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7月2日09时00分起至2018年7月6日下午17时止(节假日休息)。 5.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包头市金融广场B座三楼项目部。 磋商文件获取金额:500元(人民币) 6.开标时间:2018年7月10日下午14:30 7.磋商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包头市金融广场B座三楼会议室。 8.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下午14:30 9.投标保证金缴入信息报名时获取。 刘焕电话:130*****392 e-mail:********92@qq.com">********92@qq.com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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