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党建史文化馆工程需求公示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党建史文化馆工程需求公示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党建史文化馆工程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本工程为满足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党建史文化馆需求,包括基本装饰及配套硬件,施工面积约140余平方米,基本装饰范围包含墙面、吊顶、电气、空调、安防等,硬件包含操作系统及电子展板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5%加分。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5%加分。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其他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标的数量:一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验收标准:符合项目要求的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根据采购方所需设备的规格以及设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方所需。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后续的相关服务 八、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4日 发布人:河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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