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延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2018年6月29日延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闽环保办〔2016〕2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7天),监督电话:*******。
企业名称 | 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 |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南平市宏颐纺织有限公司(备案) | 0吨/年 | 0吨/年 | 0.59吨/年 | 0.59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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