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BT项目重要自购物资(站房灯具)招标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BT项目重要自购物资(站房灯具)招标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BT项目重要自购物资(站房灯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CG-2017-6
********4">1.招标条件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BT项目已由广东省、原铁道部《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计函〔201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及业主债务性资金,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由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按照 60%:40%共同出资,银行贷款 50%。珠海情侣路南段主线改造工程已由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段主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发改建〔201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情侣海岸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珠海市财政资金。受珠海情侣海岸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情侣路南段主线改造工程中澳门回归纪念广场交叉口下穿隧道工程及十字门下穿隧道工程(以下简称“代建工程”)由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由中交珠海城际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BT方式负责实施。招标代理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工程起于广珠城际珠海站,终点至横琴长隆站,线路全长16.86公里,设计时速100km/h,主要以地下的形式敷设,合同工期54个月,合同额为58.38亿元。全线设1座高架站、6座地下站、1座牵引变电所。车站总建筑面积186200m2,其中设备区32700m2,公共区114200m2,附属39300m2,牵引变电所1400m2。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的包件允许兼中。
3.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企业自筹资金。
********8">55.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6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 月5 日至2018年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此表格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6.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6.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0">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8 月 1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1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珠海城际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长隆大道东公交站旁
邮编:519030
联系人:李惠腾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项目经理: 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3)
联系人:刘英华(售卖标书)、李剑华、温工(开具发票)
电话:136*****989、134*****757、***-********
传真:***-********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8年 6 月 29 日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BT项目重要自购物资(站房灯具)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ZFDJ-01 | 站房灯具 | 见技术规格书及参考图纸 | 套 | 10087 | 2018.7~工程结束 | 珠海市香州区、横琴新区 |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灯具制造商或经其对本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已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不得直接参与投标。代理商在同一包件内不能同时代理多个品牌的产品。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 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具有灯具的生产制造能力及相关生产设备。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书、国家及当地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并确保顺利验收,须提供近三年投标物资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有CMA或CNAS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近三年以来新签单项合同额大于500万元的铁路或轨道交通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 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 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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