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本招标项目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铁岭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铁农开发【2018】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聂家满族乡金家沟村
4、工程规模:0.3万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2018年9月1日开工, 2019年6月30日竣工
7、招标内容:渠道清淤、固滨笼护堤、农桥、田间道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项目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到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二级(含)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A、B、C证)、施工员证书、质检员证书、材料员证书、资料员证书(人员须本单位在职人员)。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至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序列号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到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5、投标保证金:5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人: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县凡河新城幸福里小区
联系人: 于先生
电话: 024—********
传真: 024—********
2018年6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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