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经费(编号:GZSW18000FG2120)招标公告
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经费(编号:GZSW18000FG2120)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经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ZSW18000FG2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经费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2万元(包1:45万元;包2:1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要求)
包号 | 内容 | 服务周期 | 预算 |
1 | 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服务 | 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 | 45万元 |
2 | 标签核发巡检服务 | 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 17万元 |
合计 | 62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供应商注册属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报名时提供如下资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诚信投标声明》(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4附件1)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7月20日 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易锟
联系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10楼
邮编:510010 邮编:510091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2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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