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雨量测报设施非工程措施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水库雨量测报设施非工程措施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桂阳县水利局的桂阳县水库雨量测报设施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采购(第二次)(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18]0032-1号、政府采购编号:F_HW_********00915 、委托代理编号:GDGZ-2018-0604A)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方式公开征集,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水库雨量测报设施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采购(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18]0032-1号
3、政府采购编号:F_HW_********00915
4、采购代理编号: GDGZ-2018-0604A
5、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预算(元) |
1 | 桂阳县水库雨量测报设施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采购(第二次) | 壹 | ¥330000.00元 |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桂阳县水库雨量测报设施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采购(第二次)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供应商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供应商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采购活动;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以不提供》;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内容(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三、项目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 6月29日至2018年 7月6日前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要求携带单位介绍信及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质证明文件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16楼1616室)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此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年7月12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阳县水利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181*****296
地 址:桂阳县芙蓉西路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地 址: 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16层1616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及《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询价通知回复确定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询价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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