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基于票务的人脸识别系统招标公告

景区基于票务的人脸识别系统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四面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就景区基于票务的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面山景区基于票务的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景区应用于电子票务系统的8套人脸识别系统采购安装。

(二)招标内容

1.主要包括:8套人脸识别硬件设备及软件应用系统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采购限价及合同价款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包括系统软硬件费、运输费、安装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说明: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则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最近1年无失信和违法犯罪记录,提供对应声明并盖章。

(5)投标产品和系统应保证兼容业主现有的票务系统,和业主现有的综合集成数据分析软件平台、财务系统实现软件对接(须提供承诺函并盖章)。

(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2018年7月5日16:3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2000元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投标时提供凭证,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4)投标人在参加项目的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并在合同签定前划入采购人指定帐户,并作为签定采购合同的必备条件。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正式验收合格后15日内,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本金转入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基本银行账户(无息)。中标人按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5)对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作出书面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打入账户

开户行:重庆农商行江津支行四面山分理处

帐号:155*****200********

户号:重庆市四面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


3.投标地点:重庆市四面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8年7月6日14:00 。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4:20。

6.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14:30 。

7.开标地点:重庆市四面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文件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最近1年无失信和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并盖章;

(5)投标产品和系统应保证兼容业主现有的票务系统的承诺函并盖章。

2.经济文件

详细清单报价(纸质文件)

3.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1)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2.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采购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未准时参加竞争性比选会议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能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的;

(3)投标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

(4)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

(5)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凭据的;

( 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三、评标办法及中标人的确定

本次采购采用低价中标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中标人,以此类推。

四、中标结果处理

(一)采购结果在四面山镇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www.jiangjin.gov.cn//xz/jjq_smsz/smsz_index.html)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三)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四)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资格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五)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1.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2.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在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

3.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签订

1.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分别送重庆市四面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5.安装调试好后15天为试运行期,供采购人发现反馈问题,供货人解决问题。安装调试好后15天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1年后无息支付。

五、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系统基本要求

(1)本次采购是在原有电子票务智能管理系统基础上新增人脸识别系统应用,因此需要和原有的电子票务系统兼容。

(2)本次人脸识别系统主要应用于游客的二次入园和优惠票人脸对比,普通游客首次刷票入园时采集游客头像信息,二次入园直接与实时人脸对比,对比成功则通知闸机设备放行,对比失败则语音提示;对于优惠票游客凭有效优惠证件在售票窗口购票/换票时采集人脸信息,在检票口刷票同时对比实时人脸与存储人脸是否一直,确保优惠票为本次持票入园。

2.设备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功能描述

数量

单位

1

人像识别终端

液晶显示屏:9 寸以上IPS LCD,最大分辨率>=1024*768 像素; 触摸屏:工业级多点式电容触摸屏;摄像头:200 万像素以上; 补光灯:高亮柔光补光灯,亮度可调节; 识别速度:1:1 模式≤1s;1:N(N≤10000)模式:≤2s; 音频输出:双声道,不小于2×3W 扬声器; 长178mm×宽182mm×高358mm,误差不超过100cm; 内置扩展存储卡:大于32GB的TF 卡; 工作环境:优于温度:-10℃~50℃,湿度:10% ~90% RH(无冷凝); 适用场景:室外;

8

2

人脸识别系统软件

实现人脸特征采集、存储、对比服务; 主要应用于二次入园、优惠票游客窗口换票采集人脸后闸机直接识别入园;

1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委派现场代表,协调处理安装过程当中的相关事宜;

2.及时审查确认进度的相关的报告、签证、洽商等技术管理和计量计价文件等;

3.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审计等各项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2.及时编制结算资料等;

3. 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服从四面山管委会(镇)对施工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

(三)其他责任

1.本采购不得违法转包分包。不得将本采购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者将本采购肢解之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将视为按承包人违约,作相应处理。

七、特殊约定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方概不退还投标资料。 (二)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告,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标人保留将中标人不履行合同订立行为向招标组织机构、主管部门通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建议将该中标人纳入不诚信施工单位名单等)。

采购人:重庆市四面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5*****6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识别系统 人脸 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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