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滨河大道新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偃师市滨河大道新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偃师市滨河大道新建工程(施工)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偃公建【2018】075号;
2、项目名称:偃师市滨河大道新建工程(施工);
3、项目地点:偃师市境内;
4、项目概况:道路东起迎宾路,西至塔庄社区东,全长约1600米,道路红线宽41.5-65米。建设内容:道路、交通、雨水、路灯、通信、行道树等工程。
5、项目概算:本次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为5259万元 ;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 期:15个月;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证书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
3.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2016年12月至今)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或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开标现场查询;
3.5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6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附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2日09时00分至2018年07月06日18时00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s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7月02日09时00分至2018年07月06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ssggzyjy.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点击“供应商登录”,最终选择所投项目(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2日09时30分,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同时发布。
8.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24号
联系人:李中钦
电话:138*****619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88号1-2-202室
联系人:刘艳丽
电 话:0379-********
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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