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湿地旅游景区地热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塔山湿地旅游景区地热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新沂市高新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新沂市塔山湿地旅游景区地热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已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新沂市建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沂市塔山湿地旅游景区地热综合开发利用工程;
(2)项目地点:新沂市塔山村。
(3)项目规模:拟凿建地热井,设计孔深2500m,预测出水量300m3/d以上,预测出水温度大于40℃,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要求:
勘探内容应符合《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2010)及其他国家、江苏相关规范技术要求。
(5)最终应提交成果:
(5.1)编制勘查许可证(探矿权)相关报告;
(5.2)编制采矿许可证相关报告;
(5.3)编制取水许可证相关报告。
(5.4)施工地热钻井并成井,进行抽水试验。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招标工程为壹个标段。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已缴纳至新沂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指定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叁万元整 。
开户行:江苏新沂汉源村镇银行城西支行
账户号:****************009868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自行退还至各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 29 日至2018年7月 4 日。
请投标申请人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上述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华路建委综合楼2#楼5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新沂市高新区 联系人:房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5# 联系人:徐展
电 话:****-********
新沂市建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 年 六 月 二十九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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