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技术大楼)LED景观灯采购项目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技术大楼)LED景观灯采购项目
依据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潜代采【2018】295号计划函要求,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技术大楼)LED景观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QJHK-2018-295
二、项目名称: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技术大楼)LED景观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30万元。具体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清单及规格参数;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或城市照明工程服务;
5.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你单位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潜江市章华南路33号凯利莱大酒店二楼),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分,地点为: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潜江市章华南路33号凯利莱大酒店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询问和质疑
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机构:华康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人:董家宏联系人:肖丽
联系电话:189*****399联系电话:130*****00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潜江支行
标签: 景观灯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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