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库藏档案电子扫描(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库藏档案电子扫描(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库藏档案电子扫描(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库藏档案电子扫描(二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库藏档案电子扫描(二期)项目

二.项目编号:购管备[2018]6437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采购预算*******

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历史档案扫描;库藏档案电子扫描一期工作(2015-2005)于5月底如期完成,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申请开展二期工作(2005-1990)。包括档案电子扫描、图像处理、数据转换、著录校对、条码建库、OCR识别、档案修复。为确保档案实体及其信息的安全保密,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投标。

3、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期限: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馆藏所有工作量。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8、供应商需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9、供应商在扫描档案前对破损档案修复不采用传统宣纸裱糊技术修复,需提供具备单页双面字专业修复纸样品;

10、供应商需确保成品数据与上级法院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11、供应商报名前必须和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档案数字化加工保密协议;

1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级或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和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档案数字化加工保密协议、提供具备单页双面字专业修复纸样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近三个月纳税凭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0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长治市太行南路30号紫金领秀会所3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长治市太行南路30号紫金领秀会所3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超

联系电话:****-*******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1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扫描 档案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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