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非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N2标段(二次公告)
横山区非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N2标段(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 | 横山区非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N2标段) | ||
招标人 | 榆林市横山区水务局 | ||
建设地址 | 横山区190个行政村370个村组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本项目概算 总投资 | 项目投资概算为500万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 ||
资金来源 | 区政府整合扶贫资金 | ||
招标范围及 段落划分 | 1、招标范围:190个行政村370个村组8000余台的水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2、标段划分:N2:横山镇,白界镇,党岔镇,响水镇,波罗镇,南塔镇 | ||
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条件 | 一、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销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内容;投标企业应为商业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与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业绩要求:须提供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二份(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及其2016年度报告书(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投企业必须在当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证明);⑥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或环保合格等证明;⑦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⑧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⑨须提供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二份(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⑩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三份)注:N1标段、N3标段投标企业不得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 招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获取。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 3、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 获取时间:2017年11月6日始至2017年11月10日17时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 获取地点:榆林市横山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 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高雅187*****332 | ||
交易场所 | 榆林市横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发布媒体 | 《横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 ||
招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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