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项目询价采购通告
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
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DYBCG201810
2.采购项目名称: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48,900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九道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除环卫部门所承担的道路以外,各种生活、建筑垃圾和堆占物及河道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
5.2服务周期:12个月;
5.3交货地点: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指定
5.4供货期:依据双方签订合同
5.5售后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从事垃圾清理清运,企业信誉优良。
4.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6至2017年任意一年度)。
4.3.具有发布采购通告前的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领取时间:自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丹东市元宝区政府411室(元宝区新柳街8号) 请自备U盘。
3.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6至2017年任意一年度,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需提供带有防伪标识的原件备查);
(4)发布采购通告前的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备查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并按顺序胶装、装订成册(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公章,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市元宝区政府5楼小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其他
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元宝区九道街道1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
采购监督管理处
2018年7月2日
附件:元宝区九道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采购通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