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法选金废渣污染风险管控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土法选金废渣污染风险管控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黄土店镇土法选金废渣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项目总承包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8)10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鼎城区黄土店镇土法选金废渣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鼎城区沧浪坪村、金霞山村;
2.3建设内容:鼎城区黄土店镇土法选金废渣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
2.4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6工期要求:150日历日(含设计)
2.7招标范围:鼎城区黄土店镇土法选金废渣污染风险管控设计、施工等,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包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1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2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3.3.3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6日17:00止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由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凭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自行踏勘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开具现场踏勘证明。踏勘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0万元整,由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14:30时。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止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6.2获取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1、本单位介绍信;2、本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5、资质证书副本(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可提供复印件,须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环保工程师证;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12、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应与报名时一致);1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14、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16、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提供)至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鸿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逾期不予办理。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同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未按本条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长安街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8*****2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柳叶湖开发区商业街42号
联 系 人:李云 徐欢
电 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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