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洋浦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洋浦小学智慧黑板办公设备等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洋浦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洋浦小学智慧黑板办公设备等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洋浦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洋浦小学智慧黑板办公设备等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 ||
行政区域 | 二道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02日11: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02日09:00至2018年07月06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23日10: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丽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朝辉186*****1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尹丽丽****-******** | ||
附件: | |||
附件1 | 洋埔小学招标公告定稿7.2.docx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洋浦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洋浦小学智慧黑板办公设备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洋浦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洋浦小学智慧黑板办公设备等
项目编号:SDZB2018-2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刘朝辉186*****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丽丽****-********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洋浦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洋浦小学教学装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洋浦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编号及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 数量 | 采购 预计单价 (元) | 采购 总价(元) | 供货期 (工期) | 付款方式 |
SDZB2018-26-1 (第一包) | 洋浦小学弱电系统(安防、广播、网络) | 1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作为质保金。 | ||
SDZB2018-26-2 (第二包) | 洋浦小学创客教育设备 | 1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作为质保金。 | ||
SDZB2018-26-3 (第三包) | 洋浦小学智慧黑板办公设备等 | 1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作为质保金。 | ||
SDZB2018-26-4 (第四包) | 洋浦小学录播室、电视台及学生用柜等 | 1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作为质保金。 | ||
SDZB2018-26-5 (第五包) | 洋浦小学微机室及办公电脑 | 1 | 740000 | 740000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作为质保金。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6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6日,每日9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第一包招标文件800元/套,第二、三、四包招标文件均为500元/套,第五包招标文件3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64000元,第二包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30000元,第三包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28000元,第四包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20000元,第五包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400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联系人:刘朝辉
电话:186*****153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联系人:尹丽丽
2018年7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00至2018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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