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工程第一包: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工程第一包: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工程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02日11: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02日09:00至2018年07月09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316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23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05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 ||
预算金额 | ¥275.9500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帅、祁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余进军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中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帅、祁娜 ***-******** |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中介)受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帅、祁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联系方式:余进军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帅、祁娜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皂君庙燃气锅炉房改造工程
数量:无
简要规格描述:锅炉房位于北京广播电视台院内(具体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2号)。锅炉房为常压间供系统,为北京广播电视台院内宿舍、公寓楼等用房供热,供热面积共计约1.3万平方米,采暖热负荷约1.04MW。锅炉房内安装2×1.4MW常压燃气热水锅炉,一用一备。锅炉供回水温度为85/65℃。该项目设计应包含实现使用功能的各个专业专业的设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应当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9500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00至2018年07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316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05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联系人:余进军
联系电话:***-********
开 户 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
联系人:邓帅、祁娜
联系电话:***-******** ********
7.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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