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用户的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LG2018-G0013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3、项目概况: (1)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2)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需求及技术规格”。 (3)服务期:1年 4、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第(1)、(3)项资质条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外文证明文件的须翻译成中文件),外地投标单位可传真(原件备查),注册供应商信息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于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1)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7月2日起至7月9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5室,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2:3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27室;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联系方式: (1)招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及项目联系人:黄敏书 王秀子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5室(邮编:518001)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 单位及项目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北路110号 9、招标机构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63301 财务电话:****-********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