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用户的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LG2018-G0013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3、项目概况: (1)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2)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需求及技术规格”。 (3)服务期:1年 4、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第(1)、(3)项资质条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外文证明文件的须翻译成中文件),外地投标单位可传真(原件备查),注册供应商信息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于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1)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7月2日起至7月9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5室,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2:3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27室;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联系方式: (1)招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及项目联系人:黄敏书 王秀子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5室(邮编:518001)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 单位及项目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北路110号 9、招标机构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63301 财务电话:****-********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
服务需求明细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资格采购,配送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配送要求和品种请详细阅读附件。 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学校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北路110号,学校食堂每天为学校教师约193人和学生约457人提供用餐服务。预计本学校食堂主副食等物资2018年采购金额为180万元。 二、项目承包服务方式 1、学校食堂主副食(油、米、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 2、根据《附件一》的规定,供应商验收三次不达标的时,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3、定标原则: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 三、项目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四、报价结算要求 1、蔬菜、鲜肉类产品投标报价以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每月5、15、25号公布的粗加工后的价格(即精品价)取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除蔬菜、鲜肉类产品外,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价格结算。 3、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率。(市场价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公司组成价格调查小组,到政府采购指定的实体商场如天虹、岁宝等现场调研决定) 4、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5、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30号之前划帐结清。 五、服务要求、验收标准及考核办法 附件1 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 为保证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对厨房所采购的一切主副食品,制定以下验收标准: 1、送货时间每天上午五点前按量、按标准要求送到学校食堂仓库验收,如发生特殊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按时送达。迟到30分钟(含)以上按以下方法处理(双方人员现场书面确认具体送达时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学校视频予以确认)。 第一次:采购单位当日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必须二个日历日内回复书面整改意见,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予以保证; 第二次:采购单位向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书面报告(报告附上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书以及二次迟到时双方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或视频截图),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处理; 第三次:采购单位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上证明材料,报区财政局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 2、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做好每日食堂主副食品种、数量等采购需求的对接工作,明确需求品种、数量以及具体的要求;双方同时制定主副食收货和验收制度、具体工作流程。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各品格的具体供货标准和收货验收制度等做好采购配送工作,确保所配送的货物符合要求。双方在收货验收过程中,发现所送货物不符合要求,收货验收工作人员要现场拍照留存作为证据,并对相关货物进行封存留验;如采购单位聘请了第三方监管公司的,由监管公司主导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如果因中标供应商所送的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由食品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中标公司所送货物不符合要求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一次:采购单位当日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必须二个日历日内回复书面整改意见,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予以保证; 第二次:采购单位向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书面报告(报告附上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处理; 第三次:采购单位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上证明材料,报区财政局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 3、大米须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 4、鱼类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5、禽类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 6、蛋类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7、河粉、豆制品类来源于深圳市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 8、调料、米面、干货类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9、油类来源于深圳市正规油脂公司。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10、蔬菜瓜果类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的合格率为85%,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的,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的检验报告,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 11、鲜肉(猪肉、牛肉) 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提供当天的《深圳市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公司肉品提供《无公害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或复印件。 12、每年提供所有副食、调料原地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二:《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考核表》 沙湾中学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考核表 供货(签字): 收货(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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