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第一员工大厦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第一员工大厦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开发区第一员工大厦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批准,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现对广州开发区第一员工大厦改造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开发区第一员工大厦改造维修工程 ;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童禾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 136*****066

三、建设地点: 广州开发区西区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34745平方米,计划2009年11月底开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施工计划需与本工程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大厦房间翻新维修(部分房间更换门板及卫生间钢塑门);走道、楼梯、护栏翻新维修;娱乐厅装修;卫生间补漏;排舞厅更换木地板、弱电改造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预计发包价: 约506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1]: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 10 月 16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10 月 19 日

报名时间: 9:3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两项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7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hj.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所有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 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进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投标最高报价值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施工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五、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出席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及未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5-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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