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玉磨铁路、贵阳地铁、丽香铁路、毕节民族中学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高速、玉磨铁路、贵阳地铁、丽香铁路、毕节民族中学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贵南铁路、黄家湾水利、云临高速、玉磨铁路、贵阳地铁、丽香铁路、毕节民族中学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

(钢材、型钢、钢绞线、水泥、柴油、土工布、预埋件)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48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和贵州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湾松白支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国家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规计〔2016〕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湾松白支渠工程施工项目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云临高速公路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基础〔2016〕19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方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以及项目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4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云南省以及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5亿美元(约合9亿元人民币,有铁路总公司付息)。贷款以外的资金,云南省负责20%,其中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发展基金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14〕17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贵阳市财政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6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市民族中学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毕节市民族中学,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备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市民族中学扩建项目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7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云南省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铁路局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位于贵州荔波县,合同造价19.013亿元,合同工期为7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7日,路基主要工程量:挖方*******方,其中挖土方*******方,挖石方*******方;填方589121方,浆砌片石31574方,挤密螺纹桩36407m, 水泥多向搅拌桩10900m。

2.1.2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湾松白支渠工程施工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主要工程量:松白支渠全长24.666km,渠道部分长2.145km,管道部分长20.185km;倒虹管1座,长0.205km;隧洞2座,总长2.091km;泵站1座,出水管线长0.460km。工程合同金额1.2亿,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

2.1.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云临高速公路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合同金额23.88亿元,合同工期42月,开工日期2018年1月,竣工日期2021年6月。主要工程量:大亮山隧道总长10210米、石房1号特大桥(左幅)总长1046米、石房2号特大桥(右幅)总长1061.5米、冷水箐主线大桥长675.5米、冷水箐服务区总长1260米填土93.7万方、三段路基总长739米,合计填方:60.4517万方,挖方:1.0778万方,涵洞9座。

2.1.4中铁十一局承建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站前工程YMZQ-9标,起讫里程DK175+756~DK196+238,正线长度20.482km,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鱼塘彝族镇境内,合同工期54.7个月,投资16.39亿元。标段范围内,包含隧道2座,(24+32+24)连续梁一联,站场1处。其中新华隧道全长15845m,我标段承揽施工任务13384m,设三座斜井及一座横洞,业主为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院是中铁二院。

2.1.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内。合同金额2.8亿元,实际施工总工期按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竣工日期计算。主要工程量为:长茶区间 Y(Z)DK21+800~一期工程设计终点范围内正线、辅助线、联络线等轨道工程施工承包。

2.1.6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市民族中学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拥军路31号毕节市民族中学校内。建设内容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39047.37平方米,其中:①新建教学用房建筑面积35877.3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9782.9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6061.39平方米;②新建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317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751.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18.5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1300平方米。合同金额:固定合同总价金额********6元。工程合同金额1816.4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3日,竣工日期2019年2月20日。

2.1.7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位于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合同金额12.12亿元,合同工期64.4月。主要工程量:新建丽香铁路站前LXZQ-1标段承担全线(DK0+000~DK139+800)制梁、铺架工程。全线T 梁预制及架设320孔(32m梁279孔、24m梁41孔),正线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138.814铺轨公里,其中铺设有砟轨道53.481铺轨公里,铺设弹性支承块式无砟轨道84.006铺轨公里;站线铺轨24.906铺轨公里,铺设道岔82组;正线共铺设一级面砟13.41万m3,底砟3.08万m3;生产弹性支撑块28万块。

2.2 招标内容:钢材、型钢、钢绞线、水泥、柴油、土工布、预埋件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表2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29日至20187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6@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CC-XAJC-2018-48”;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注:款项应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④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⑤购买竞谈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表3)。

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2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3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724830分至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2410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大都一期B座-玺庭酒店(详见酒店指引牌)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兰格云商集采平台(http://jc.lange360.com/)及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同时发布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9.1.1招 标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旅游城B2栋。

联 系 人:靳文超电 话:135*****966电子邮件:********1@qq.com

9.1.2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湾松白支渠工程施工项目部。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松山镇江洞沟组。

联 系 人:电 话:177*****411电子邮件:cr19hjwsbzqswb@163.com

9.1.3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火车西站北侧。

联 系 人:李 锋电 话:181*****166电子邮件:********7@qq.com。

9.1.4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金钟桥。

联 系 人:李 楠电 话:186*****093电子邮件:********6@qq.com%E3%80%82">********6@qq.com。

9.1.5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夏禾路。

联 系 人:王 斌电 话:150*****771电子邮件:********@qq.com">********@qq.com

9.1.6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鱼塘镇

联 系 人:郑延龙电 话:159*****811电子邮件:*******@qq.com

9.1.7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市民族中学扩建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拥军路31号毕节市民族中学校内。

联 系 人:付学礼电 话:155*****717电子邮件:********91@qq.com

9.2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4号宏信国际花园2栋2单元12楼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姚 亮 向 阳

联系电话:158*****909 18629158091

座 机:029-85368589传 真:029-85362890电子邮件:********6@qq.cn

监督电话:029-85366559

9.3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9902000236989737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05100001830)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简称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

2018629



附表1

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48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规格型号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 材

HJWGC01

1800

详见物资需要一览表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湾松白支渠工程施工项目部

500

5

2

钢 材

YLGC01

290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云临高速公路项目)

2000

20

3

钢 材

DTGC01

51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500

5

4

钢 材

MZGC01

2500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市民族中学扩建项目部

500

5

5

钢 材

LXGC01

3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500

5

6

型 钢

YLXG01

115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云临高速公路项目)

1000

10

7

钢绞线

LXGJX01

12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500

5

8

水 泥

HJWSN01

1100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湾松白支渠工程施工项目部

500

5

9

水 泥

YLSN01

500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云临高速公路项目)

1000

10

10

水 泥

YLSN02

500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云临高速公路项目)

1000

10

11

水 泥

YMSN01

131300

详见物资需要一览表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

2000

20

12

水 泥

LXSN01

11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500

5

13

柴 油

GNCY01

1000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10

14

柴 油

GNCY02

1000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10

15

土工布

GNTG01

560000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10

16

预埋件

LXYM01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500

5

螺母

1500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48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

1.柴油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2016-2017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产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8年内招标物资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供货合同复印件)。

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7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柴油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代理商必须出具柴油采购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每个包件提供一台带计量加油车,每台加油车配备加油车司机和加油员各一名,加油车司机必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每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加油,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单位在每个包件指定位置提供一个容量为20吨的油罐。

2.土工布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含)元/年;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2.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签订的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至少一份铁路项目供货业绩。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二、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湾松白支渠工程施工项目

1.钢材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材料2016-2018年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水泥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年-2018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合同复印件)。

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三、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云临高速公路项目

1.钢材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材料2016-2018年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型钢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8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不少于2份。

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水泥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3.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四、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

1.水泥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生产厂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五、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市民族中学扩建项目

1.钢材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8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材料2016-2018年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六、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1.钢材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8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材料2016-2018年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水泥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3.钢绞线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2018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2016-2018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4.预埋件

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规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建筑预埋件月产5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支座板预埋件、声屏障预埋件应满足国家标准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的行业标准、原则及技术条件;必须通过铁道部权威机构(如: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测试。

4.4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2016-2018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预埋件生产厂家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

4.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7 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作出承诺。

4.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7、2018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17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附表3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寄地址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48


标签: 物资 毕节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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